注册登记直属局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上级机关授予或委托的登记注册工作(含企业法人登记、企业营业登记、公司登记、分公司登记、合伙企业登记、独资企业登记、个体工商户登记、市场登记等);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;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地位;换发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、《独资企业营业执照》、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等;
二、调查研究登记注册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,提出加强登记注册工作的意见和办法;做好登记注册档案的整理、移交工作,做好送交电子档案扫描工作,组织发布企业公告。
三、负责企业登记数据库的建立、整理和统计报表工作;提供相关的企业资料查询。
四、各类企业(内资企业及私营企业)年度检验工作;
五、指导工商所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布置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;
六、办理企业登记违章违法案件;协助有部门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(电话:89360791 86919651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