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职能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政务公开 > 行政职能

 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洲分局在改革开放以来,特别是近几年来,分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,改进工作作风,服务经济建设, 在改善投资环境,扩大对外开放,支持国有企业改革,发展个体私营经济,培育、管理市场,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方面,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为促进新洲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分局近年来始终以人为本,坚持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,大力加强队伍建设。立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,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,公开政务承诺,公开办事制度,严格行政监察,努力使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朝着法制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大步前进。

分局职责:
  一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、贯彻、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及规章。
  二、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;审定、批准、颁发分管范围内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;承办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。
  三、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,查处垄断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。
  四、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;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。
  五、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,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投机倒把、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它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,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  六、依法监督管理农贸市场、消费品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;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、 期货市场和文化。办理辖区内展销会、柜台租赁的审批。
  七、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;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;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;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。依法监督和管理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。
  八、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、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行为。
  九、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注册商标、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;查处注册商标假冒侵权行为,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;查处虚假违法广告。
  十、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,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。
  十一、指导所属工商学会以、消费者协会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。
  十二、承办市工商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·地址: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75号
·邮编:430400
·电话:86921923
·邮箱:xzgs315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