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定武汉市二00八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的通知

(发布时间:2009-04-17 发布人: 浏览:860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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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定武汉市二00八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的通知

各工商分局,各有关企业:

   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依据《市工商局,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关于开展二00八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》(武工商合【2008 169号)的有关规定,促进我市企业信用建设,营造“守法诚信”的社会氛围,树立知荣辱,守信用,促和谐的新风尚,市工商局和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开展了2008年度武汉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认定活动.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征求当地有关部门,行业组织等意见,各分局推荐,市工商局,市合同信用促进会对申报企业认真考核和评审,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,最终认定中铁大桥局股份局股份有限公司等895家企业为2008年度武汉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。

希望被认定的企业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发挥信用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,为营造我市良好信用环境,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,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。